想必很多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都收到了换发新版操作证的通知,并迫不及待地想要领取新版证书。但是大家有没有思考过几个问题:为什么要换证书?特别是经历过上一次CRSA换CRAC证书的,为什么又要换证了?新版操作证,除了样式发生变化以外,有没有其他不同之处?
本文将从一个小小的操作证出发,介绍中国业余无线电管理体制的变迁。
第一阶段:体育协会会员证——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经历了国共内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大规模战争,在这些战争中,无线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但国内形势尚未彻底稳定下来,因此无线电仍然属于高度敏感的活动,全部由部队进行管理。
出于无线电技术在军事和通信领域的重要性,以及与国防事业的密切联系,国家将业余无线电活动交由与国防体育密切相关的体育主管部门进行管理。1964年2月3日,原四机部部长王诤和国家体委陆上司司长张文华发起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CRSA)。
由于历史原因,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并未开放业余无线电活动,因此中国的业余无线电活动长期处于空白状态。直到1980年,国家体委的建议获得国务院批准,才逐步开放了集体业余电台活动。1982年开设了多个集体电台,例如BY1PK、BY4AA、BY0AA等。1984年,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代表中国加入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IARU)。1992年最终开放个人业余电台。
在这一阶段,申请业余电台需要加入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协会颁发的证书,在某种程度上兼具了操作资格证明和协会会员身份的特点,可以被视为“体育协会会员证”。这主要是因为:
- 国防相关性:无线电技术在我国历史上一直被视为敏感领域,与国家安全和国防紧密相连。将业余无线电活动交由体育系统管理,正是利用了体育系统在组织纪律和管理上的优势,同时也能更好地进行监管。
- 专业化管理需求:在业余无线电活动刚刚起步时,国家体委无线电运动学校等机构培养了必要的专业操作和技术人员,为业余无线电的恢复开放和初步发展做出了贡献。将管理权委托给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协会,有助于更有效地组织和指导业余无线电活动。
在开放个人电台后,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委)与国家体委曾商定,希望借助体育系统的现有资源,在体委系统内部建立一套与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对口的两级业余无线电管理体系,由体委系统负责行政审批前的预处理、操作证书考核以及守法自律教育等工作,这是“两家共管”的设想。在这种模式下,协会颁发的证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然而受客观条件限制,特别是1993年后有无线电业务机构或人员编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数量锐减,“共管”设想并未完全实现。原定的业余电台管理流程在绝大部分地区未能正常流转,使得CRSA不得不采取应急措施来弥补流程缺口,例如“预先指配呼号”的做法。这种非正式的管理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爱好者设台的困难,但也带来了后续的困扰,例如造成了社会对业余无线电定义的误解,以及一些无证“黑台”的出现。
第二阶段:无线电协会证书——向规范化过渡
随着业余无线电业务量的迅速膨胀和管理体制与发展形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意识到了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200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管理办法》,结束了委托民间组织“预先指配呼号”的做法,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标志着管理权限开始逐步回归政府部门。
在此背景下,中国无线电协会(CRAC)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的委托和业务指导下,开始承担起更多的业余无线电管理职责。2010年,中国无线电协会成立了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即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2017年改为现名),并着手开展一系列业余无线电管理业务的基本建设,逐步取代CRSA在业余无线电管理方面的职责职能。
在这一阶段,由CRAC颁发的证书,可以视为为“无线电协会证书”。与之前的“体育协会会员证”相比,它体现了以下转变:
- 逐步剥离与体育协会的关联:随着管理权限的调整,业余无线电管理逐渐脱离了单纯的体育范畴,转而由更具专业性和行业代表性的无线电协会承担。个人只需要完成协会的考试认证,无需成为协会会员。
- 专业化与规范化的探索:CRAC承担了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的起草建议工作,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制定了《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办法》等实施细则和行业规范文件。这使得操作证书的颁发和管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 考试制度的建立:CRAC组织编制和公布了《A、B、C类业余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题库》和考试软件,并在全国建立了操作证书考试系统,使得操作技术能力验证有了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这为后续将操作证从协会剥离出来,实现政府直接发证奠定了基础。
顺带一提,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在将无线电业务交给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之后,成为了一个纯粹的体育协会,并在2018年与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合并,更名为中国无线电和定向运动协会,因此CRSA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个名字并专注于体育运动。
第三阶段:政府证件——制度化、规范化的最终体现
尽管这一阶段的管理工作已经取得显著进展,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在管理流程中长期应用的、缺乏法规依据的临时措施,导致一些模糊观念仍然存在,例如一些爱好者分不清主管部门是什么,以及出现一些与协会和主管部门有关的争议事件。
为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适应新形势对业余无线电管理的要求,并实现全面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积极推进《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该办法最终于2024年1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这一新办法的核心修订内容之一便是对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制度的系统规范。它明确规定了:
- 政府直接管理:之前无论是A、B还是C,操作技术能力验证在性质上都属于“行业协会”的“活动”,其验证标准也属于“协会规定”,而新规将其固定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提出了一系列标准和流程,这标志着操作证的颁发权限从协会完全回归政府部门。
- 统一标准与免费验证:强调制定统一的验证标准、适时更新并公布验证题库、提前公布验证时间及要求,并且明确规定不得向参加验证的人员收取费用。这些措施进一步保证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并降低了爱好者的门槛。
因此,现在大家换领的新版操作证,正是由政府部门直接颁发的“政府证件”。这不仅是样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其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得到了极大提升。
结语
中国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证的两次重要转变,从“体育协会会员证”到“无线电协会证书”,再到如今的“政府证件”,清晰地勾勒出中国业余无线电管理体制从特殊历史背景下的探索性管理,到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过渡,最终实现全面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发展轨迹。每一次变化都旨在解决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管理效率,保障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健康发展,并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